若受害者是法官的老婆或女兒,會不會早就被死刑執行 ... 日前一名日本女大學交換學生,前天(11日)晚上在土城搭乘計程車要找台灣男友,卻遭司機載到山區性侵案件。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逮捕這名「計程車之狼」,並送交法院偵辦,但今日法院偵訊後以「檢方不能以涉犯重罪作為羈押的為一理由」,裁定涉案運將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。但此舉引發網友眾怒,批評法官太扯、「恐龍法官」再現、台灣司法沒救了等言論。 警方今天將涉案司機逮捕時,司機在應訊時否認對日女大生性侵,他坦承有與日女大生發生性行為,但辯稱對方沒有明顯反抗。警方訊問後將司機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檢方偵辦。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,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65號解釋,認為檢方不能以涉犯重罪為羈押的唯一理由。警方是到司機住家將他拘提到案,此案也無其他共犯,審酌司機無逃亡、串證之虞,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。 但此判決一出,引發社會輿論與網友一陣嘩然。婦女朋友更因此在搭乘計程車時擔心受怕,個個人心惶惶。整起事件引發PTT網友熱烈討論,網友「onered」留言,這起事件讓人聯想到多年前發生的「井口真理子案件」;「vermeil」則認為「要求立法讓性侵犯一律死刑」;網友「eshinny」則質疑「若受害者是法官的老婆或女兒,會不會早就被死刑執行槍斃?」;網友「ninomae」則提到「就竟是法律有問題,還是那些執法的人?」 對於整起案情,檢方今天表示,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,且案情牽涉到來自日本的交換學生,檢警人員被下令封口,不願多談。 出處: 運將性侵日女5萬元交保 - 網友怒批「台灣沒救了」 |
吳宗憲捲入掏空案 列被告遭傳喚 藝人吳宗憲晚間被依「犯罪嫌疑人」,以及「證人」等雙重身分,遭台北地檢署約談到案,主要是疑似涉嫌假交易真借鉅款,違反會計法;偵訊之後,吳宗憲被飭回。 藝人吳宗憲:「很多東西就提前曝光了,就是說我公司的一個發展啦,但是因為這個是之前的合作交易,那我們在這上面就是說,也聽檢察官那邊的發落,來看他需要什麼樣的答案,我們一一來說明,剛剛已經都全部講啦,全部都有跟檢察官報告過了。」 台北地檢署表示,接獲檢舉搜索2間上櫃公司,發現他們涉嫌以假交易真借款、人頭炒股等方式,掏空資產,將負責人約談到案。 偵訊過程中,卻意外查出搞笑天王吳宗憲名下,「阿爾發光子公司」和其中一家「聯民企業」,也疑似涉嫌作假帳借款,炒作「捷超公司」股票,因此將吳宗憲列為「證人」和「犯罪嫌疑人」。 經過1小時偵訊後,吳宗憲遭到飭回,檢方將進一步追查他的涉案程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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